對於朝野兩黨立委協商行政院組織法,將把消保會併入行政院下,成立「消保處」。消基會表示,消保會15年來一共指定44個主管機關,研擬74項定型化契約範本,並制定了52項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的強制性規定,讓台灣正式進入消費者保護的法治國家。由於消保事務,必須經常需要跨部會協調,甚至也要指定主管機關才能落實,如果將消保會納入行政院下的幕僚單位,必定會造成消保事務推動的重大阻礙。消基會創會董事長柴松林也指出,一旦消保會整併為消保處,將嚴重削弱消保功能,正式宣告中華民國的消費者保護政策步入歷史,消費者權益將徹底輸給了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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