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山分局長黃嘉祿以民視新聞畫面駁斥,指陳雲林訪台晶華酒店勤務中台北市議員周威佑遭礦泉水瓶砸中眼鏡而眼角掛彩受傷,非警察持警棍打傷。
記者張榮仁/攝影

十一月六日晚間在圓山飯店前的警民衝突中,兩張畫面中的男子涉嫌攻擊警察、推倒拒馬,警方呼籲指認。其餘涉案者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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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警方提供
「台灣青年逆轉本部」昨天在自由時報刊登批評馬政府警察暴力的廣告,還用陳雲林訪台時警民流血衝突照片「為證」;台北市警方昨天舉行記者會駁斥,強調照片中人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根本不是警察打傷的。
以「馬英九,你是台灣人的國仇家恨」為題的報紙廣告有兩張照片,取自於陳雲林訪台受邀到晶華酒店晚宴當晚警民流血衝突的場景;一張是台北市議員周威佑眼角流血,一張是一名男子遭警察強制架離,畫面頗為血腥。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長黃嘉祿是負責晶華酒店當晚維安任務的現場指揮官,他說,照片中的一名男子是衝撞警方封鎖線被架離,周威佑眼角受傷也不是警察打的。
為證明人不是警察打傷的,黃嘉祿公開播放電視新聞畫面為證,顯示當晚六時廿分許,陳雲林車隊即將到達晶華酒店時,周威佑和嗆聲民眾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卅九巷口(即老爺酒店騎樓處)擁向車道遭警排除,現場推擠混亂過程中,周威佑被人以礦泉水瓶砸中眼鏡,致眼角掛彩流血。
黃嘉祿說,鏡頭中可以清楚看到,警方防線在兩群民眾的中間,當時周威佑面向警察,突然有一瓶裝了水的寶特瓶從警方右後方的人群中飛來,直接擊中周的左眼角;分明不是被警察的警棍打傷,廣告卻登了周威佑流血的大照片,並配上斗大的「暴力對待人民」文字,顯然誤導民眾,太聳動了。
黃嘉祿表示,警察執勤採取強制作為,是針對脫序、失控、滋事搗鬧的分子,不能因為警察制裁非法,就說警察濫權、執勤過當,這對那些受傷的警察並不公平。
【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警政署昨天召開「協和專案」勤務總檢討,認定晶華酒店非法聚眾鬧事造成陳雲林被困八小時,警方處置失當,現場指揮官台北市松山警分局長黃嘉祿記過一次處分。
備受綠營和人權團體質疑的警方制止「上揚唱片行」大聲播放音樂事件,警政署根據唱片行員工說詞,認定執勤的北投警分局長李漢卿當時是要求店內音量調低,並未強制關閉,鐵門也是業者自行拉下,處置沒有問題,也和所播歌曲「台灣之歌」無關。
不過事後李漢卿「歡迎來告」的發言,王卓鈞認為失當,已口頭告誡糾正。但此案有民眾提告,司法偵審結果仍會影響李漢卿是否遭懲處。
有關查處拿國旗的爭議,王卓鈞重申從未下令沒收國旗,一些被渲染的事件,都是有心人士刻意聚焦、誤導結果,並非事實。
台北市警局則針對圍城活動引發的暴力流血衝突持續展開調查,除已移送十九名現行犯,已從蒐證影帶中過濾出六十六名涉嫌滋事者。台北市警局長洪勝強調,只要查出滋事者身分,一定究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