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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副議長沈宗隆涉收賄 澄清商業行為

發佈: 2008-11-18 13:15 | 作者: 聯合新聞 | 來源: 聯合新聞 | 查看: 6次

雲林檢方偵辦雲林縣長蘇治芬案,意外扯出副議長沈宗隆向興建長庚麥寮分院廠商拿了1600萬元,將他求刑13年。兩天前回國的沈副議長表示,這是純商業行為,與蘇治芬無關,他也沒有畏罪潛逃。

檢方指控蘇治芬涉及璟美垃圾掩埋收賄案後,也在起訴書中,一併指控蘇治芬與副議長沈宗隆向興建長庚麥寮分院的廠商索賄1600萬元,換取國民黨議員的「合作」。外傳,沈宗隆已在檢方偵辦期間畏罪潛逃出境。

沈宗隆昨天到縣議會參加定期大會,對於外界傳聞,感到不平。他說,他本月初即購買機票,預定9日出國,雲林檢方本月7日傳訊他,被飭回後,他依既定行程於9日出國,已在兩天前返國,怎麼會是畏罪潛逃?

對於被控透過縣長蘇治芬向興建長庚麥寮分院廠商拿了1600萬元換取議員的「合作」,他則不願多說,表示這些純粹是商業行為,與蘇縣長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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